教育背景
厦门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本科生,获历史学学士学位(1982)。
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,获法学硕士学位(1984)。
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院研修生,获专业课程证书(1988)。
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,获法学博士学位(1990)。
工作经历
上杭县溪口公社大丰大队知识青年,上杭县瓷厂工人,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处工人(1969-1977)
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,历任助教(1984-1986)、讲师(1986-1988)、副教授(1988-1991)、教授(1991-)、博士生导师(1994-)
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院研修(1987-1988)
香港大学法学院研修(1993)
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研修、讲学(1995-1996)
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系研修、讲学(1996,1998)
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修、讲学(1998-1999)
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学(20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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